6月10日至6月30日,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眼镜验配场所的经营秩序,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与稽查大队联合对泉州市区27家商家的眼镜质量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辖区内大部分眼镜店均能做到规范经营,在用的电子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等属强制检定的计量仪器,均能提供有效期内的周期检定证书,硬件设备基本过关。有15家企业已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辖区仍有一部分眼镜店存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验配眼镜产品、出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眼镜等违法行为。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对违法经营的12家商家予以立案处理,查处产品货值约20000多元。
质监部门提醒大家,配镜时,首先应当了解眼镜店是否已取得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其次,眼镜验光师、定配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再次,所用的强检计量器具是否在检定周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