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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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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于2006年被教育部收入汉语新词的“美丽垃圾”(因过度包装而产生的美丽废弃物),或许过不了多久就会黯然老去。日前,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征求意见稿,拟对部分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限量指标计算方法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拟强制规定,饮料酒、糕点、茶叶、化妆品这4类商品的包装层数必须不超过3层;在“包装空隙率”指标上,要求饮料酒、糕点的包装空隙必须不超出商品体积的55%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宜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作为一项推荐性条款,也被写进标准。相比于2005年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治理“豪华月饼”时作出“月饼包装不得超过月饼本身价值的25%”的规定,以及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征求意见稿中“包装成本总和不宜超过商品出厂价格的15%”的规定,此次拟出台的标准显然更加严格了。

  量化而更加严格的规定即将出台,无疑将成为一把遏制过度包装之风、治理“美丽垃圾”污染的利器,不仅表明了我国政府反对过度包装的决心,更为今后的执法操作提供了依据,这同时也反映出我国政府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正在步入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的轨道。

  即使如此,人们还是有一个担心:就像人一口吃不成胖子一样,商品过度包装之风也并非一天就能刮起来,同样,就像人减肥相当困难且时常出现反弹一样,商品包装 “减肥”是否也会出现类似问题?

  这种担心不无道理。过度包装是一个远比人们的想像要复杂的问题,即从心理学层面分析,过度包装的背后便隐藏着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理性及非理性的双重博弈。博弈的关键点在于,商品因为过度包装而发生了价值变异,在实用价值之外,它还被附着了交际(易)价值,从而成为了另一种形态———礼品。所谓交际(易)价值,指的是礼品能够体现送礼者的“心意”和“面子”的功能,它属于“符号价值”的范畴,实用价值这时也就蜕化为这些功能的载体。最能体现交际(易)价值的,乃是商品的礼品潜能,即稀缺性和仪式性,而包装,恰恰是某种候选商品之所以能履行礼品功能的一种仪式。

  礼物商品的过度包装和高档化的实质,在于掩盖在礼物文化后面的腐败。而精明的商家则巧妙地利用了这种腐败市场,并迫使其他消费者也陷入“送礼者博弈”的怪圈。在这里,无数个人的“理性”博弈,导致的恰恰是社会整体“无理性”(浪费)的结果。因此,要从源头上遏制过度包装现象,实现包装“减肥”,根除送礼博弈心理痼疾,让社会大众进行观念“瘦身”,显得十分必要。

  这就要求政府方面在通过法治化手段引导、规范商家和消费者的行为的同时,还要针对当下社会消费风气中存在的虚伪和不实在的倾向,加强对消费者健康消费、绿色消费以及树立文明礼品文化风尚的宣传教育,督促商家建立良性的、长久的竞争机制,形成良好的社会观念和道德观念,以根除隐藏的腐败市场。当然,政府、商家和消费者这三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而根除过度包装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

作者:胡立彪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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