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根据权益人的投诉举报,在深圳市质监局副局长邝兵的带领下,依法对位于宝安区大浪街道豪迈高新技术园的一家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假冒厂名厂址及3C认证标志的电线成品以及半成品、原材料一批。
当执法人员进入该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正在生产线上生产加工电线产品,生产的产品上标有权益人公司厂名厂址及3C认证标志,生产线旁有包装成卷的成品若干,均附有检验合格证。在生产线旁以及该工厂的仓库内,执法人员还发现另一3C认证标志产品一批。由于该厂无法提供上述两家公司合法的授权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及3C认证证书,并经两家权益人代表的现场辨认,确认上述物品产品规格不符合权益人公司的规格要求,为假冒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查获的涉案物品予以扣押。
在调查当中,该工厂负责人对生产行为供认不讳,但认为其是按照合同生产,其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为此,执法人员对其行为进行了分析,告知在没有取得3C认证的情况下,代加工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而且该合同的委托方也并没有获得上述两家权益人公司授权生产和代理,其委托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下,该公司负责人终于认识到其行为的性质,并表示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一名守法的经营者。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