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部署,合肥市质监局近日对全市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普查建档。全面查清查实辖区内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和产品品种,及时录入电子监管档案,实施动态监管;
二是对所有的购物袋生产企业进行全面巡查。重点巡查企业是否违反国家规定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企业是否具备保证塑料购物袋符合标准的必备生产条件、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袋产品标志;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落实禁产限产规定。对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产品标志的、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而无证生产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要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屡禁不止、违法违规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从重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