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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出台煤炭产品质量监督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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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从源头把好煤炭品质关,严防高灰、高硫煤和掺杂使假劣质煤进入市场,近日,河南省渑池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对全县煤炭产品质量监督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县质监局牵头,以生产源头、市场营销、用户燃煤三个主要环节为重点,全面加强煤炭产品质量监管。

  《关于加强对全县煤炭产品质量监督的实施意见》规定,通过对全县高硫煤矿、无洗煤设施的煤矿进行排查,督促配置洗煤设施;对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在用锅炉及用煤情况进行统计排查,支持和鼓励其采购和销售低硫煤、优质煤和洁净煤;对生产、销售、使用燃煤企业,实行煤质强制检测,检测覆盖率要达到100%,合格率要达到100%,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情况公告;对于燃煤重点企业由质监部门派专人进厂,严格按国家标准对所用煤炭进行逐批抽样检验;切实加大煤炭质量监管的力度,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煤炭生产流通环节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煤炭生产、经销企业,特别是重点用煤单位应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切实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出厂煤炭质量。

作者:宋文华 孙中杰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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