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5日,各大媒体报导了浙江省援建四川灾区的1749套过渡安置房因存在巨大火灾隐患而被四川省消防总队责成全部拆除的消息。承担福建省支援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质量监检任务的福建省质监局中检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预防和排除类似隐患。
按照《援建灾区过渡安置房质量监督验收规范》要求,用于安置房援建的夹芯板等原材料,只要质量保证书与实物核对一致,原材料就不必进行抽样复验。但为了杜绝福建省援建的灾区安置房存在类似安全隐患,福建省质监局中检所立即启动援建灾区过渡安置房“异常情况处理方案”,紧急组织派驻福州、南平、莆田、泉州四个地市的驻厂监管人员和检验技术人员,对福建省17个灾区安置房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夹芯板实施抽样检验。并将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一批次夹芯板燃烧性能不合格情况,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相应的生产企业停止使用该批夹芯板,同时要求派驻监管小组对该企业生产的其它所有批次夹芯板进行抽样复验,务必把好安置房原材料质量关,全力保障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