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等两项标准的公告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等两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实施日期如下:

1、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 19756-2005,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2、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 19757-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www.es.org.cn)查询。自《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中农用运输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和质量方法部分废止;

1、农用运输车 噪声限值(GB 18321-2001)

2、农用运输车 噪声测量方法(GB/T 19118-2003)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孙晓康会签)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标准网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1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