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张先生拿着一瓶某公司生产的“100%鲜橙汁”到辽宁省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
张先生说,我买的时候看到包装上的大字注明是“100%鲜橙汁”,以为是鲜橙的原榨汁,可回家后一喝不是那么回事。看过包装侧面的小字配方,才知道果汁里面兑有纯净水,那还叫什么“100%鲜橙汁”呀?
是什么原因让该公司在包装标识上出现了配料说明前后自相矛盾。是说明设计上的“失误”?还是有别的“动机”?而当今热销的100%纯果汁中,像该公司产品打着100%纯果汁旗号,在配料说明前后自相矛盾的也大有人在。
记者在走访沈阳的大超市时见到,广州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产品100%鲜榨果汁包装上配料写明,纯净水、胡萝卜、橙浆、冰糖,原果汁含量≥80%,而北京的一家著名企业生产的100%纯果汁,包装上的配料也写明:纯净水、果汁、糖分。
据专业人士介绍,100%纯果汁表明该产品属原果汁范畴。目前,国内生产企业的原果汁产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鲜果榨出的果汁,另一种是将鲜果榨出的果汁经浓缩去除水分,然后进行勾兑,加水复原成原果汁的状态,但加水量不得多于浓缩时排出的水量。
专业人士还介绍说,企业勾兑时是根据浓缩果汁中的果糖含量来作价的,勾兑只能通过加水稀释到浓缩前果汁的果糖度,不能使用其他糖或糖精来提高果汁糖度,冒充原果汁。
专业人士说,在国外,为防止厂家作假,将其他糖充作果糖欺骗消费者,许多国家都对果汁中的果糖含量制定强制性标准,如美国要求果汁饮料中的果糖含量必须在11.8%以上,其他国家也要求在11.2%以上。目前,我国还没有对果汁生产中果糖含量要求的强制性标准。
质量技监有关专家介绍,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必须注明产品的属性名称,必须向消费者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标准同时要求,果汁含量应以百分数来表示,其中,100%可称为果汁,而不足100%的一律称为果汁饮料,不能称为果汁。如果企业自称100%纯果汁的,从某种程度来说,确有夸大之嫌。
这位专家同时也承认,目前国家标准中尚无涉及鲜果汁和浓缩果汁用水稀释复原100%纯果汁标签标准。
法律界人士认为,像一些产品在包装上注明“100%纯果汁”标签的,不仅是企业必须向消费者表明的产品真实属性,也是企业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的承诺。如果包装上标签自相矛盾或有欺诈消费嫌疑的,应当被视为其产品的真实属性与标签属性不符,是产品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