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GLP)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组织有关专家研讨,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对《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试行)、《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符合性评价程序》(试行)、《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符合性评价申请书》(试行)、《国家认监委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评价的领域》(试行)等有关文件进行了公布。
公告要求,试点期间,试点单位及拟申请“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符合性评价的其他单位遵照文件执行。
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文公告栏或“实验室监管”专栏查询。(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