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长泰县局开展了摩托车头盔执法检查行动,执法人员共检查6家安全帽经销店,查获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劣质安全帽163只。经检查发现,这些劣质产品均存在着无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及无产品标准编号等问题,且易变形、破裂。对查获的劣质产品,执法人员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场予以扣押;对销售劣质产品的违法行为,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为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执法人员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安全帽质量与佩带安全的知识宣传,把安全帽强制性国家标准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等材料分发给经销商和摩托车驾乘人员,以引导经销商合法经营、消费者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