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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出台管理规定加强食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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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质监局出台《遵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遵义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据介绍,遵义市质监局此次明确了小作坊的定义。小作坊是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不具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凡是在遵义市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须满足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从生产环境、生产车间、库房、门窗、生产设备、人员要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质量控制,卫生管理制度和产品包装、贮运等11个方面达到要求。

  该局还要求小作坊生产车间应当清洁卫生,应当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车间入口有简单的洗手、更衣设施;生产车间的地面应无毒、无害,易排水、不透水、不积水,排水终端口应设置地漏,墙壁一般应当使用无毒材料覆涂,并保持无污垢,房顶或天花板应无灰尘,表面平整光滑等;生产区周围应无有害有毒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

  目前,遵义市共有112家小作坊(不包括乡镇)。遵义市质监局将根据此次出台的规定对小作坊进行全面改造,对达不到本要求的基本条件又拒不进行条件改造的,报当地政府予以取缔。

作者:冉颖 欧阳维民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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