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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提醒输欧纺织企业注意服装中APEO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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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内某纺织企业出口到法国、荷兰等欧盟国家的服装,因其印花针织面料的APEO含量大于收货方要求而遭拒。为此,福建省质监局WTO/TBT工作站提醒我省相关出口企业关注这一动向。

  据了解,APEO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类化合物的简称,具有良好的润湿、乳化、增溶和洗涤作用,是乳化剂、渗透剂、洗涤剂等纺织用助剂的主要成分,广泛应用于纺织印染、皮革加工、洗涤剂生产、塑料制造等行业。

  由于APEO具有较大的生物毒性、较弱的生物降解性和较差的降解代谢产物毒性的性能,因此,近年来各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立法对产品中APEO的使用进行了限制,如欧盟专门制订了限制APEO使用的法规性文件“2003/53/EC指令”,而世界上一些知名品牌和买家,亦已经要求加工和生产其产品的企业不得使用APEO。

  由于欧盟相关法规未对纺织品中APEO的残留量做出具体要求,故欧盟各国进口商对纺织面料的APEO要求还不尽一致。

  因此,有关专家提醒福建省相关纺织企业:需加强对出口对象国APEO要求的了解,在签订外贸合同时,要弄清进口商对APEO含量的具体要求,最好要得到进口商的书面通知后才可进行生产;或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APEO含量条款,避免因APEO含量不符合要求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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