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辽宁检验检疫局代理报检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措施”要求,从6月6日起,辽宁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137家代理报检单位按照其对应的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其中39家代理报检单位被评为A级、77家代理报检单位被评为B级、11家代理报检单位被评为C级、10家代理报检单位被评为D级。
据介绍,对代理报检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可有效地促进代理报检单位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对净化报检市场、整顿报检秩序、规范报检行为、保证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都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