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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提出要求保障灾后重建物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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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6月11日介绍,国家发改委已发文,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保证地震灾区重建急需的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等物资供应,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确保灾后重建的顺利进行。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加强灾区重建所需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等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增加市场供应。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灾后重建所需物资供求情况的分析,积极协调从外省调入资源,保证本地区市场供应。

  《通知》要求非受灾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支援灾区建设,配合灾区有关部门,及时协调处理本地区生产、运输和市场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生产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社会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有关生产任务。《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对销往灾区的钢材出厂价格加强调控,将价格稳定在灾前水平。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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