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质监局应用和谐理念,积极探索执法新思路。
和谐执法理念的推广使用,使烟台市质监局的执法工作步入了一个新天地,案件执行率和执法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8%,没有出现一起复议变更和诉讼败诉案件。该局和谐执法工作模式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及山东省质监局领导的肯定。2007年5月,山东省质监局在烟台召开全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对该局推行的和谐执法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并将这一模式在全省质监系统进行了推广。
2005年4月,该局提出了和谐执法的理念。向150个被处罚企业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向各县、市、区局稽查队进行了问卷调查,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局)副科以上干部围绕“怎样做才是和谐执法”、“如何做到和谐执法”、“和谐执法能达到什么效果”每人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在研讨的同时,该局还加强理论学习,力争找准和谐执法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以及《行政处罚法》第27条、《产品质量法》第55条的内涵,使执法人员对执法目的、执法工作中面对的矛盾有了新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在当前社会形势和法律环境下,行政执法的目的,应是最大限度地纠正违法行为和减少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是执法活动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是通过宽严适度的执法,促进执法效率、社会综合效益的提高。
经过理论探讨和科学论证,该局于2005年10月正式出台了《关于实践“和谐执法”理念的意见》,在全市质监系统进行推广。该《意见》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正确把握和区分故意违法和无意违法、偶尔处罚和屡教不改、性质严重和情节轻微之间的界限,注重纠正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体现了监督与服务并举的执法工作思路。
和谐执法理念是烟台市质监局适应并满足当前质监执法工作新形势、新情况,以科技手段为基础而建立的科学规范的执法工作机制和执法办案模式,它主要包含4个部分。
一是创建网上办案系统,将网络技术与行政执法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对查办案件、审批、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实行程序化运作、网络化管理。二是推行“两表一卡一书”,即“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反馈表”、“行政执法意见调查表”、“行政执法监督卡”和“行政执法建议书”,将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纠正,作为执法办案的目的和处罚的依据,并征求企业对行政执法过程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需要的服务事项,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三是开展“质企共建”活动,在质监部门与企业之间架起交流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访、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共建情况,提出帮扶事宜,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四是推行质量执法,为企业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诸方面进行“查体”,帮助企业搞好整改提高,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督。
网上办案系统首先带来了办案方式的快捷方便。以前执法人员办案必须先向负责人当面汇报,再经过相关人员书面审核才能立案。现在除了盖章以外,其他手续都可以在网上运行,省时省力。只需轻点鼠标,就能迅速了解案件概况,做出指示,使执法行为迅速进入下一环节。网上办案系统还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防止了案件的积压,提高了办案效率。
网上办案系统还带来了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以往办案,由于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较多,很难对当天办理的案件进行逐一监控,加上各种因素的干扰,难免出现人情案和关系案。办案自动化平台启用后,所有的案件全部提交网上办案系统,市局分管领导、案审会委员和稽查局领导根据相应权限,可以在网上随时调阅案卷,所有案件均公开透明。
“两表一卡一书”的推出,使当事人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大大减少。该局坚持用“和谐执法”理念把握执法尺度,按照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设计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案件二次审理记录”环节,对行政处罚不搞一锤定音,只要在规定期限内让违法者纠正违法行为,即可进行二次审理,由案审会集体决定最终处罚意见。结案时还要向相对人征求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做到先告知、后处罚,先规范、后提高,彰显了行政执法工作的人性化和人情味。
烟台市质监局探索并推行的和谐执法理念实践活动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规范的执法工作机制、科学的执法办案模式已初步建立,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为执法与经济的和谐共建开辟了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