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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高标准执行限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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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昆明市200余家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各类销售商品的门店负责人参加了市工商局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宣传动员大会。家乐福超市、昆明市西山区绍军日用百货等商家现场作出6月1日起执行国家“限塑令”的承诺。

  “对于限塑令我们将采取比平均标准更高的标准来执行。”昆明市工商局副局长常晋云在会上表示,从6月1日起至3日,将对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进行集中清理检查,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将持续到8月1日。塑料袋的价格由商品零售商自行定价,不得低于经营成本、无偿或是以折扣的形式提供给消费者。届时,商品零售场所没有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销售凭证上没有单独列示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金额,以及商品零售商没有生产厂家的购销台账等行为将视情节分别处以5000元以下、10000元以下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昆明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刘友介绍:“合格的塑料袋醒目位置上要有个三角标志,标志旁边要标明规格和承重。”新型的环保塑料袋上印有条形码,厚度为0.027毫米,可以承重6公斤。

  状元楼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张先生表示,从3月份开始就在市场里宣传6月1日起施行的“限塑令”,目前经营户对“限塑令”的具体内容和处罚要求也已经了解,塑料袋的价格将会严格按相关规定来制定。昆明家乐福超市的四家分店也将于6月1日全面使用新型的环保塑料袋。
作者:佚名 来源:云新网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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