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水产品生产大国, 2003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4690万吨,占世界水产品总产量的38%,连续10年居世界第一位。欧盟是我国水产品四大出口市场之一。但是2002年受欧盟禁令影响,我国对欧盟出口水产品10.4万吨、2.3亿美元,出口额比2001年减少了2.2亿美元、下降了49%,给我国水产品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本文就我国水产品出口欧盟受挫的原因作一个简析,旨在为有关部门和相关出口企业提供一些参考。
1.我国标准过于分散,标准制修订周期较长
我国国家标准中,含有水产品安全卫生指标限量的国家标准共有32个。主要包括GB 18406.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 19个“水产品卫生标准”,以及12个“食品中重金属及污染物、农药限量卫生标准”。我国32个种类分散于32个国家标准里,给企业参照标准带来了不便。相对于我国的分散,欧盟44个重金属及污染物、微生物、兽药集中在7个法规。
我国的标准制修订工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如1994年发布了一批水产品卫生标准,至今未修订过。而欧盟技术法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不断地修订,如1990年发布的(EEC)No 2377/90条例截至2003年6月17日已经过105次修订。
2.欧盟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微生物及兽药的种类更多
我国水产品安全卫生国家标准中列出的微生物和兽药比欧盟法规要少。比如在微生物相关法规中粪大肠菌群、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需氧嗜温性细菌在我国的标准中是空白而在欧盟的法规中却有明确规定;再如欧盟法规中有、而我国国家标准中没有的兽药为24种。
3.欧盟的标准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更强
我国国家标准采用小于等于一个数值的方法来规定水产品微生物限量。而欧盟法规中微生物限量的表示方法为:规定微生物的合格限量和不合格限量,并同时给出相应的取样方法,在检测方面给企业更多的指导性建议。
4、我国的水产品安全卫生指标检测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我国目前的水产品检测技术水平与欧盟有一定的差距,在质量控制上往往达不到欧盟的要求。我国检测仪器和检测方法的分析灵敏度低于欧盟。由此容易出现国内检验合格而出口到欧盟检验不合格的现象。如欧盟法规规定氯霉素的检测限为0.3μg/kg,而我国标准规定为1μg/kg。我国的标准之所以定的比欧盟标准低,就是受到我国检测设备的精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