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4日,欧盟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可以统一在共同体提供电子通信服务的2500-2690兆赫频段陆地系统的委员会决议草案。
该草案规定各成员国必须在非专有的基础上,遵照为了确保共存规定了基本技术参数的决议附件,指定并利用可以提供电子通信服务2500-2690兆赫频段陆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