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7日,韩国制定食品卫生法执行法令修订提案。修订食品卫生法执行法令:修订餐馆中出售的红肉原产地标签规定;扩充餐馆中的原产地标签项目(猪肉、鸡肉、米饭、泡菜)。涉及的产品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设备、包装和容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