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福建省质量协会获悉,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根据该意见,福建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奖励资金,设立福建省质量奖,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该奖将由福建省质监局和福建省经贸委联合组织实施。
据介绍,福建省质量奖是对实施卓越质量管理并取得显著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授予的质量方面的最高奖励。该奖的设立,将进一步提高获奖企业的品牌带动和辐射能力,有利于推动更多的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先进的质量经营理念,为知名品牌的培育和成长奠定基础。福建省质量协会希望通过质量奖的评审,树立追求卓越质量经营的典范,激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实现观念转变和管理创新,提升省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福建省此次设立的政府奖项还有“福建省品牌建设贡献奖”,用于表彰在推动品牌带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福建各级政府、各部门将根据财力安排资金用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