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哥伦比亚贸工部出台法令,对26个税则号下的中国鞋类产品实施为期4个月的进口配额许可证临时管理措施,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配额总量设定的依据为2006年和2007年月进口平均值的4倍,并在此基础上再上浮11.1%
哥伦比亚政府将在措施执行过程中启动一般保障措施调查,该法令自公布之日起15日后正式生效,法令规定的措施不影响在其生效之日前已实际装船向哥伦比亚出口、已入境和正处于保税区内的同类产品。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为确保出口顺畅,应及时了解哥方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进口许可证的申请方法,并与哥伦比亚进口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和磋商,共同寻求最为科学的贸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