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近日表示,为防止假冒伪劣化妆品混入市场,即日起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将围绕全省的化妆品批发市场、专卖店、商场或超市、药店、美容美发(理发)店进行抽样检查。同时,还将对化妆品的铅、汞、砷、甲醛含量进行送检。
按照“2008年贵州省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云南省卫生厅卫监执法部门将重点针对宣称具有祛斑美白和除臭功能的两类化妆品进行抽检。
执法人员将围绕全省的化妆品批发市场、化妆品专卖店、商场或超市、药店、美容美发(理发)店进行抽检,并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开展严格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产品的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限期使用期、卫生许可证号、国产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等,还将对化妆品的铅、汞、砷、甲醛含量进行送检。
同时,执法人员还将对宾馆饭店的客用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及微生物指标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