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哥伦比亚出台1515号法令,对我服装产品实施为期约4个月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在法令前言中提及哥政府拟在该设限措施执行过程中启动WTO一般保障措施。此外,该措施不影响在其生效之日前已实际装船向哥出口、已入境和正处于保税区内的同类产品。法令自在官方日报刊登之日起15日后正式生效。
另,5月13日,哥贸工部就此措施出台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配额分配方法:80%的配额在传统进口商中根据其2006~2007年进口实绩按比例分配;剩余的20%在新进口商中平均分配;
二、配额申领办法:进口商应于细则公布之日起15天内向贸工部外贸司递交申请函。逾期未递交者,在1515号法令执行期内将不得进口设限产品。外贸司根据申领情况和分配方法在符合条件的进口商中进行配额分配。如某一税号下配额有剩余,剩余部分将在申请该税号配额的进口商中平均分配;
三、对配额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