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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城市的“流动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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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公交车车身广告好似一道街道风景线;也有人说,这个流动的风景线如果设置不当,就会有碍市容——现实情况确实如此。有的公交车广告内容粗俗不堪;有的几乎刷成了印度大篷车,色彩过于浓艳夺目。近日有消息称,今后首都街头的公共汽车将带个好头,以文明美观的标准形象,融入古城神韵。

  自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公共汽车的车头、车尾以及车门处不能再设置广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首次发布了地方性标准《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这是该市首部针对公共汽车的类型、性能、技术要求等出台的地方标准,适用于本市长于6米的公共汽车。标准规定,公共汽车首次发生故障时,行驶里程最少必须已达3000公里。电子报站器、车内动态电子显示屏、电子路牌、监视器、车载读卡机、汽车行驶记录仪等服务设施的保质期应不低于3年。从安全方面考虑,公共汽车的车头、车尾以及车门等处不应设置广告;司机通过后视装置应能看到乘客门处及乘客的活动情况;驾驶员门除外,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在车身左侧开设车门;车内照明装置及其在风窗玻璃、后视镜等处的反射光线不能使驾驶员炫目,避免在风窗玻璃上出现幻影,形成错觉。在外观上,标准规定公共汽车的车身颜色与图案应与古都风貌神韵、现代城市特色协调一致;车身颜色最多为三色,车身图案简洁明快,车身线条宜采用直线。针对快速交通公共汽车,标准还规定,车内噪声应小于等于76分贝,且车厢内应能放置童车和残疾人车等。应该说,这是一个技术含量和人性化非常高的标准。

  很多人对“公交车首尾不能设置广告”这条规定表示出兴趣。为什么偏偏对这两个部位做出禁令?有关人士分析,如果车头车尾出现醒目广告,势必吸引行人或乘客的注意,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有个案例可以说明这一点,在某高速公路的一侧,悬挂着一个巨幅美女广告。风姿绰约的美女,吸引了不少过路司机的目光。警方经统计发现,这个地段成为事故高发区,与引起回头率过高的“美女”有关。当取消了该广告后,事故果然大大减少。同样道理,假如车尾的广告画面太吸引眼球,很容易造成后车追尾。据北京市质监局标准化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的出台经过了市交管部门近4年的调研,并广泛征求了市公交公司、汽车协会及相关客车厂和零部件厂的意见。大家知道,如今公交车身媒体愈发成熟和规范,其强劲的广告影响力,为越来越多的客户和市民认可。据统计,车身广告的营业额约占户外广告总额的40%,由于它的成本低廉,覆盖面广,并形成网络,是任何媒体无法与之相比的。在一些大城市,公交车辆几乎日夜穿梭,广告展示时间从早5时一直延续到23时。此外,车身广告色彩鲜艳,画面和谐,图文并茂,也往往成为城市的一大亮点。显然,如果不对车身广告实施必要的标准化管理,也会成为城市的“污点”。譬如,南方某市一条开往郊区的公共汽车,车身上刷的居然是整幅陵园的广告。可以想象,每天坐这趟车上班的乘客心里该多别扭。

  有了这个《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保驾护航,首都街头的公交车将更加靓丽多彩。

作者:林鸣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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