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广西地热温泉分类》、《广西地热温泉卫生安全要求》和《广西温泉旅游度假区服务质量规范》等3个省级地方标准。这3个地方标准属推荐性标准,于5月18日正式实施。
随着温泉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卫生安全、真假温泉、温泉的医疗保健作用等问题,日益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为了加强温泉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规范行业管理,广西国土资源厅提出,由广西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协会、广西疾病控制中心等5个单位联合起草了以上3个地方标准。
据了解,《广西地热温泉分类》标准对温泉的定义、分类及温度界限均作出了明确表述或规定;《广西地热温泉卫生安全要求》标准对温泉的温度、泡浴时间、主要禁忌症标识、10类泡浴禁忌人群等,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广西温泉旅游度假区服务质量规范》标准对温泉旅游度假区的行业管理及质量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旨在推动温泉旅游度假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