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奉政办发〔2008〕21号)和宁波市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质特发〔2008〕34号)的要求,从今年3月开始,我局在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发现与消除安全隐患,并向我局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制定治理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