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运输管理局召开系列宣贯会,对刚出台的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的实行进行宣贯。
本次宣贯会分两期,省运管局郑仲苹局长和李擎书记分别做了重要讲话。据了解,《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做进一步明
确、细化和补充完善,为福建地方标准。它和《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相当于今后我省机动车维修业的准入和退出标准。
省运管局领导介绍,此次《开业条件》里增加了汽车美容等新型经营业户开业条件的内容,并对相关组织机构及从业资格要求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而在《考核实施细则》里,则提出5个质量信誉考核否决项,运管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对违规业户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这在全国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