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大田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大田县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竞赛活动考评》中,首次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竞赛活动考评细则。
该细则明确了各乡镇的职责和工作:一是必须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和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并定期开展培训;二是积极配合食品安全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是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四是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能妥善处理紧急情况;五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等。新的《考评办法》是大田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一项新举措,必将有力地推动乡镇基层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