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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将从生产许可和免检申报等方面给灾区企业特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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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为了支援灾区灾后重建工作,决定对企业和救灾物资供应企业实施生产许可“绿色通道”,并对灾区生产企业申报免检予以特别支持。

  生产许可“绿色通道”主要针对3种情况:一是对已获生产许可的受灾企业,抽调生产许可审查专家,对企业重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尽快完备生产条件,早日恢复生产。二是对灾区企业和救灾物资供应企业,需要申办生产许可证的,优先受理申报、优先审查、优先发证,并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技术指导,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对受灾企业一律免收生产许可审查费用和检验费用。三是对今年需要换发许可证书的灾区生产企业,以及热轧钢筋、冷轧钢筋、水泥、预应力钢材、防水卷材、建筑外窗、电线电缆7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换发证书时限一律延期至200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允许其继续从事生产活动。

  对灾区企业申报免检,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对企业产量、产值等规模条件适当放宽,支持灾区优秀企业通过免检加快发展。同时根据灾后重建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还将把具有区域特色、有利于灾区重建的产品新增入免检目录,帮助更多灾区特色企业获得免检资格,促进灾区重建和经济发展。对灾区企业今年申报免检的,如不能按要求于7月31日前上报,可以延期至10月底前。
作者:曾星 夏文俊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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