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开的江西省赣州市质监工作会上,赣州市质监局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法制督察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了200多名与会代表,在努力构建和谐质监、法制质监、有为质监方面提出了新的措施。
近几年来,该局在强化执法透明度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主加强法制监督,促进了执法水平再上新的台阶。2007年度,该局被质检总局授予“全国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 “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光荣称号。
为提高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水平,赣州市质监局还与当地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育机制,通过单位与个人分担培育费用的形式,吸引了120名干部职工参与学习。在提高综合业务能力方面,该局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业务、评析案例、交流座谈,使大家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质监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质量。自2006年以来,该局先后组织7次行政执法能力测试、行政执法知识竞赛等考试,对成绩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综合能力测试不及格的执法人员进行集训,来督促执法人员增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为了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增强法律的执行效力,该局实行集中执法、查处分离、案件集体审理,强化了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依法对简易程序以外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严格执行。这样通过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的审理,同时对案件合法性进行再次审查,提高案件办理的科学性,也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以限制。遇到符合法律要求,需要进行减轻处罚的案件,一律经过案件审理委员会重新审理,以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执法过程,赣州市质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行政执法监督服务卡》等规章制度,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行政执法科学化、制度化。在督察行政执法行为方面,该局要求各执法部门都配备一名法制工作者,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审查把关,凡是不符合要求的案卷均退回调查取证或撤销。每年进行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选,采取交叉监督检查,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案卷,对被评出不合格案卷的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案卷主办人员进行离岗集训,强化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
最近,该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市质监系统2007年案卷的监督检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3148宗,案卷评查合格率达99%以上,充分体现该局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奠定了牢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