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5年发布并实施《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之后,我国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和《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4月18日,商务部商业改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成品油行业标准的实施旨在培育健康规范的成品油市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成品油行业标准从技术角度细化了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设立应具备的市场准入条件。如,《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要求,成品油批发企业的成品油常备储量不应少于上年度平均15天销售量;年经营量应达到10万吨以上。《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要求,成品油仓储企业的年平均代储量不应低于库容总量的60%。此外,标准还要求企业加强质量、计量、价格和财务管理,诚信守法经营,并引导企业承担保障供应、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商务部指出,关于常备储量的要求,借鉴了国外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承担商业储备的通行做法,是我国加强市场调控能力,防止市场波动的必要措施,也是在我国成品油经营企业中逐步建立商业储备制度的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