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新的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将正式实施。
一、小麦国家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修改了小麦分类检验方法,将感官检验改为仪器化检验,建立了我国小麦硬度分类评价体系,规定硬度指数大于等于60的为硬麦,小于等于45的为软麦,介于两者之间的为混合麦。二是对小麦分类进行了简化,新标准中小麦分类为硬质白小麦、软质白小麦、硬质红小麦、软质红小麦及混合小麦,由原来的9类调整为5类,取消了原按冬、春季节播种的分类;三是适当放宽了中等小麦不完善粒的限制,由原来的6%调整为8%,与国际标准取得一致。四是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规定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小麦的品种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时间等,以便于小麦产品的溯源。
二、新标准对小麦分类的判定结果与原标准总体一致
与小麦生产、出口大国美国标准相比,我国标准中硬度指数60对应于美国的“中硬麦”,属于美国硬麦分类的下限。近年来,我国小麦硬度指数超过70的比重也在逐步升高。实施新标准,将便于我国小麦与进口小麦的品质比较,对于促进我国小麦品质的进一步优化,引导我国优质小麦的生产和合理定价将起到重要作用。
三、实施小麦新标准的有关要求
小麦国家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在小麦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小麦国家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标准实施工作的领导,尽快组织宣传贯彻,开展新标准的推广培训,准确理解新标准,掌握新的检验技术,在粮食收购工作中切实做到依质论价。要切实做好小麦收购过程中执行新标准的各项工作。承担托市收购任务的企业,应及早配备必需的小麦质量检验仪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善小麦储运条件。各小麦收购点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显著位置公布新标准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定的质价标准,将各品种小麦的收购价格上榜、质量指标上墙、标准样品上台,让农民明白售粮。对售粮农民提出关于新标准方面的问题,要耐心解释、清楚说明,确保小麦收购工作准确、快速、有序地进行。
在夏粮收购期间,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夏粮收购工作中执行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新标准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规严肃查处。夏粮收购期间,国家粮食局将对质价政策和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各地有关单位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