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7日,由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共同主办的 “3·15文化与企业社会责任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政府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行业协会专家、知名学者、企业代表共聚一堂,围绕3·15文化与企业社会责任、如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话题展开深入探讨。
中消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表示,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消费维权、消费者满意评价标准体系的建设和落实,关键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机制。目前我国这种评价机制尚未建立,有些评比检查缺乏科学性、规范性、法定性,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管齐下的策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企业要树立一种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出台一些消费者友好型的社会政策。在生产阶段,做好对产品的设计和质量的控制;在营销阶段,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特别是产品广告,一定要真实可信、适度承诺;在社会服务阶段,要尽可能人性化,保证措施到位,注意主动召回等问题;在公司治理环节,应当把与消费者的关系、消费者的诉求作为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