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安徽巢湖市质监局举办《节能法》专题宣贯会,组织系统内人员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将《节能法》的学习宣贯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与会人员通过对《节能法》修订的必要性、基本思路、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与质监部门关系四个方面的详尽解读,了解了《节能法》规定的一系列节能管理的基本制度和质监部门节能监督管理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该法赋予质监部门的一系列重要职责,是质监部门服务建设节约型社会,执法把关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法也从质量、计量、标准、能效标识等方面对质监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