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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电子计价秤产品防护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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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省电子计价秤产品防护要求(试行)》,对电子计价秤防作弊办法作出进一步要求,要求省内企业生产的电子计价秤产品必须有对应生产企业的惟一性标识的出厂封印,封印不能破坏不能拆下。

  据悉,电子秤生产企业还必须将封印的样式、位置等按照国家制图标准绘制,并附实物照片,以及涉及量程、准确度、分度值、重力补偿等进行调整、修改的方法或程序,报送省有关部门申请备案。为了能从源头上把好电子秤产品质量关,近日该省的23家电子秤生产企业负责人和生产技术人员还针对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和防作弊技术等进行了探讨。

作者:齐艳丽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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