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六安市政府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安徽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出台了《六安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此举将进一步加强名牌产品的培育、保护和管理力度,提高六安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全力推进名牌发展战略
该《办法》对六安名牌产品的评价机构、申报条件、奖励机制、保护措施和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认定。《办法》规定,六安名牌产品的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按照规定在获得六安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六安名牌产品字样;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六安名牌产品字样;被确认为六安名牌产品的,将列入省级名牌产品培育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安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对获得六安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各级财政将给予3000元~5000元的奖励;在有效期内的六安名牌产品优先享受产品质量免检,并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产品保护范围;在信贷、技改、科技、利用国债资金、财政贴息、利用外资等方面,对获得六安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