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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四制度保出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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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针对辽宁大连地区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规模小、品种多、批次多、产量小的特点,辽宁检验检疫局出台四项制度,确保辖区输日食品安全。截至目前,该地区输日食品100%顺利通关。

  实施重点督察制度,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输日食品企业进行一次深入检查,把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同时对企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化学用品控制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确保企业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实施企业承诺制度,要求企业一票一承诺,企业负责人须签字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国的标准,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须承担责任;实施逐级审批制度,凡是输日食品,都必须实施检验放行审批,由处长审批后方可出口;实施一票一通关制度,通关一票后方可出口下一票,确保产品不被大量积压。

作者:郜兵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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