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质检总局下发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5项具体措施,以确保实现年节约1000万吨以上标准煤的节能目标。
一是加快完善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质检总局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增加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有关规定;制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节能审查与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加快修订《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节能技术监管规程》等5项安全技术规范,进一步明确锅炉节能监管相关技术要求;指导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制定《锅炉性能测试方法》、《热交换器及传热元件性能测试方法》等国家标准,为能效测试与评价提供技术和管理依据。
二是逐步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对锅炉设计文件进行节能审查,能效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的不允许投入制造;对新产品样机与在用设备进行能效测试,能效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的,新产品不允许投入批量制造,在用设备将限期整改;尽快确定并公布一批特种设备能效测试机构,为企业提供能效测试服务;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公布一批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和淘汰产品目录。
三是强化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节能监管。围绕锅炉使用环节的节能改造与监管工作,开展在用工业锅炉能效状况普查,推进“三个万”节能工程(万台工业锅炉节能改造、10万台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和20万名司炉工节能知识培训)的实施,凡全省在用锅炉数量在2万台以上的,要完成锅炉节能改造650台、锅炉水处理达标6500台、培训司炉工13000人;各省(区、市)质监局选择10~30台热功率在2.8MW~29MW的热水锅炉和蒸发量在4t/h~75t/h的蒸汽锅炉进行实际运行能效测试服务;对本区域内所有在用工业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逐台进行普查,形成本地区在用工业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报告。
四是研究探索特种设备耗能规律与节能技术。质检总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大型成套装置系统能效评价和节能新技术应用试点工作,研究换热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耗能规律与节能技术,为全面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五是加强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统计与分析,并及时报送相关的地方规定、标准以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据悉,今年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重点是工业锅炉节能监管与技术服务,目标是力争年节约1000万吨以上标准煤;到2010年,初步形成节能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完善技术检测与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节能审查和监管的工作制度,力争实现年节约5000万吨以上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