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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出台防晒用品新标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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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欧盟出台了防晒用品新标签制度,要求防晒用品应标注详细的使用说明,确保声明中的产品功能确实有效。据悉,新的标签制度到2008年夏季全部过渡完成。

  据了解,新标签制度推荐的指导性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不允许防晒产品标注可100%阻挡紫外线辐射,诸如“完全遮挡日光”或“完全保护”、“全天候保护”等字眼的声明;防晒用品应标注警示语,指明防晒用品不能提供100%的保护,要有诸如 “即便使用防晒用品,也不要在阳光下停留过长”、“婴幼儿应避免阳光直晒”以及“过度暴晒严重威胁健康”的提醒;产品使用的适宜用量也应给出说明;说明防晒产品功效的声明应简单、明了、有意义,并有依据的标准。声明应该在标签上给出诸如“低”、“中”、“高”、“很高”的类别,每一个类别应与防晒标准等级相当,给出的防晒等级类别至少要像SPF一样醒目。

作者:刘文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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