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安检验检疫局对一起擅自更改出口食品运输包装上生产日期的食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泰安局工作人员在审核某食品生产企业报检单证的时候,发现食品企业厂检单申报的生产日期和运输包装上标识的生产日期不一致,随即按照专项整治方案中对企业诚信检查的要求立案调查。经调查表明,该企业为迎合客户要求,擅自将运输包装上的产品生产日期更改为产品的海运日期。这样不仅造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也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反映出违法企业诚信意识和规范生产意识淡薄。泰安检验检疫局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确认后,做出了对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公司表示完全服从处罚决定,立即上缴了全部罚款,并表示在今后的贸易活动中避免此类违法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