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复混肥料、农用薄膜、耕整机、微型耕耘机、饲料粉碎机等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了质量抽查,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均超过九成。
其中,复混肥料合格率为93.2%,农用薄膜合格率为98.4%,耕整机和微型耕耘机合格率为98.5%,饲料粉碎机合格率为97.3%。
抽查发现,复混肥料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广西玉林市纷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混肥料,福州丰农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马牌复混肥料,郑州三大料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混肥料,武安市金地复肥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铎牌复混肥料,山东潍坊华廷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华廷牌复混肥料,四川省绵竹强信化工厂生产的强信牌复混肥料,安徽金帝豪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帝豪牌复混肥料。
农用薄膜中,山东淄博市临淄区辛店鑫鑫源塑料厂生产的鑫源牌农用薄膜质量不合格,淄博富民虹光塑料有限公司拒绝接受抽查。
耕整机、微型耕耘机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四川五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51牌耕作管理机和湖南益阳华征机械厂生产的益华牌水田耕整机。
饲料粉碎机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安徽灵璧县精工机器制造厂生产的精工牌悬挂式粉碎机,河南新乡市恒富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恒富牌节能型饲料机组(锤片式粉碎机),河南荥阳市永兴养殖机械厂生产的饲料混合机组,大连兰鹏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锤片式粉碎机,湖南双峰县劲松机械厂生产的银松牌多功能饲料粉碎机质量较差。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