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煤炭使用单位的低硫煤炭进行第二次质量抽查。此次共抽查低硫散煤使用单位445家的455批次样品,抽样合格率为80.4%。
依据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要求,为实现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70%的目标,北京局制定了“2008年北京市煤炭、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按照抽查计划,近期对煤炭使用单位的低硫煤炭进行第二次质量抽查。
此次抽查低硫散煤的检验依据是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097—2004《低硫散煤及制品》。检验项目是全硫、灰分和发热量三项指标。抽查结果显示,全硫单项指标不合格的有:北京青岛啤酒三环有限公司等6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6.7%;灰分单项指标不合格的有:北京市大兴区供暖管理中心等51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57.3%;灰分、全硫和发热量其中两项及两项以上均不合格的有:北京久润檀营供热有限公司等32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36.0%(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表)。
对抽查中不合格低硫散煤使用单位,各相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使用煤炭质量的监督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