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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视标准之争:IPTV矛盾“空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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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et特约评论】广电台网不分祸害无穷。除了固网IPTV久拖不决的矛盾之外,最近又开始上演一个围绕手机电视标准的闹剧。

  IPTV和手机电视的矛盾,不仅从矛盾的实质,以及矛盾的主体都是一样的。

  在IPTV业务方面,固定电信运营商希望利用自己的光纤或者DSL宽带网络提供电视节目的传输服务。这对广电局旗下的有线电视运营商形成了直接的竞争。为了照顾嫡系,广电发明了“内容牌照制”,以对固网IPTV进行阻挠,导致国内IPTV至今发展缓慢。

  在手机电视方面,移动运营商希望通过自己的蜂窝网提供电视节目服务。这放在早前是不会引起广电局心痛的——因为过去的模拟电视完全是公益服务,是电视塔免费把开路信号发送出去,让老百姓免费收看的。不过,随着手机的普及,广电局看到了向手机提供开路广播、收取包月费的重大商机。于是,广电局同样开始阻挠蜂窝网来广播电视。这种阻挠则表现为在技术标准上另起炉灶,同时利用先期的部署谋求“标准的市场化承认”。

  所以说,从IPTV到手机电视,均反映了广电局和电信运营商(“后台”是过去的信产部)的正面较量。

  从技术比较方面,无论是在IPTV和手机电视,广电模式均面临“海量广播、单向传输、没有互动”,而电信网(固网和蜂窝网)则具备了“个性化点播、互动”的优势。因此暂时抛开资费问题,电信网的电视节目传输无疑更胜一筹。

  笔者认为,广电台网不分,正是IPTV和手机电视多种矛盾的根源所在。

  面对手机用户,广电的“电视塔”已经不再是一个获得道义支持的公益服务提供商,同样是一个准备赚钱的“手机电视运营商”,和有线电视网一样,对于电信公司的觊觎充满了戒备之心。

  而作为电视塔和有线网“后台”的广电局,自然会利用电视台监管和政策方面的特殊权力,全力封堵“电信系”。

  唯有将电视台电台和有线网电视塔彻底分离,将电视台电台划归“大文化部”或是新闻出版部门,允许电视台保持“网络中立”,即能通过任何物理网络面向任何终端传输,这样才能够解决目前IPTV和手机电视领域面临的重重矛盾。

  综上所述,手机电视纠纷只不过是IPTV矛盾的一个“空中版”。如果广电台网仍然不分,将来还不知道要滋生出多少的矛盾,广电台网不分也将严重阻碍中国的信息化。

作者:令狐达 来源:eNet硅谷动力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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