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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在国内率先推行住宅物业标准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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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6月份,我们将开始对市区各个物业进行打分。”记者从4月15日召开的石市全面推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动员大会上获悉,在国内率先推行住宅物业标准化服务的同时,河北省会还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社会评价制度。

  ■“规定动作”是入行底线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近日出台的《石家庄市住宅物业基本服务标准》,意味着政府给物业公司确定出了“规定动作”,物业公司必须完成,这也将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入门的底线。

  “《标准》所要求的内容,对提供不同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物业企业全部适用。”该负责人说,以后,小区的物业服务是好还是坏,业主可以根据《标准》来打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再出现问题,也有了定纷止争的依据。

  石家庄市物业协会负责人也表示,《标准》对于规范整个物业服务市场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市民则将有望享受到质价相符的标准化物业服务。

  ■今年达标小区不少于60%

  据介绍,日前石家庄市住房局已印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省会建设三年大变样”的要求,在辖区全面推行物业标准化服务,利用三年的时间,使所有由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住宅小区全部达到此标准。2008年达到标准的小区不得少于60%。

  按照要求,今年,石家庄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物业管理;已建成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由52%提高到72%;已建成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推行不同形式的物业管理,覆盖率由10%提高到50%。

  ■物业服务6月开始“打分”

  石家庄市住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内率先推行住宅物业标准化服务的同时,省会还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社会评价制度。目前,社会评价小组正在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细则,6月份开始给市区各物业公司打分。

  在会上,市住房局还要求市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依据此标准分别在年中和年末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管理专家、业主代表等对小区内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社会评价,出具住宅物业服务社会评价意见,对通过社会评价的小区给予认定,对未通过的小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正。对经过整改仍未通过社会评价的,载入企业诚信档案、限制承接新项目,严重者清理出省会物业管理市场。

作者:高利锋 何素洁 邓培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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