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机舱的油泥、油污水等以往通常是由海事局指定部门回收处理,船方付处理费用。因此,船方尽量减少在港期间油泥的回收量。由于油价不断上涨,船舶油泥不再一文不值,反而身价倍增,质量好一些的油泥回收时船方可以得到一定的报酬。受这个因素的影响,船方积极性提高,船舶在港期间油泥回收量增多。如果忽视船舶油泥的影响,船舶在港期间卸下油泥量则被算作货物的重量,如果这个重量较大,对水尺计重结果的影响也会很大,所以水尺计重不能忽视船舶油泥量的变化。
近日,“ALEX D”轮和“FRONT DRIVER”轮在鲅鱼圈港卸货期间分别卸下油泥 15吨和60吨,这个重量是相当大的。鲅鱼圈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根据相关操作规程,在水尺计重的计算过程中,扣除了这部分重量。如果忽视船舶油泥的影响,这两条船的水尺计重货物重量将会比实际的货物重量多75吨,给国内收货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笔者建议,检验检疫机构鉴定人员在水尺计重工作过程中应询问船方在港期间是否卸下油泥及其重量,如果船方卸下油泥,鉴定人员应查看相关部门给船方的收据并索要收据复印件作为证据存档,在水尺计重的计算过程中扣除船舶卸下油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