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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口岸简化出入境尸体、骸骨检验检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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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4月1日起,深圳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有关条款的规定,简化出入境尸体、骸骨检验检疫程序,由出入境口岸直接受理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申报,进行卫生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准予运进或者运出决定,取消尸体、骸骨入境、出境必须办理行政审批的程序。这一新规凸显人性化监管,在充分考虑了逝者家属的利益同时,也对检验检疫部门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落叶归根、魂归故土,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从1985年起,深圳口岸尸体、骸骨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一安排在沙头角口岸,截至2007年,沙头角检验检疫局共检疫查验尸体、棺柩、骸骨、骨灰等达2万多具。

  尸体、骸骨是人们比较忌讳的事物,但更是卫生检疫高风险物。多年来,从事该项工作的检疫员们,克服心理上的恐惧和障碍,以专业的精神、真诚的服务,完成着自己的使命。1993年,在对2例入境尸体/棺柩查验时,发现死者生前患有开放性肺结核,而开放性肺结核是国家禁止入境的五大传染病之一,于是,检疫人员立即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了卫生处理,及时有效地阻止了重大传染病的传播。

  为做到既要守好国门,防治传染病传播,又要最大限度的保障逝者及家属的利益,沙头角检验检疫局制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从检疫查验、防疫处理和后续监管各方面做好相关准备。由于取消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此前一直使用的“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许可证”将不能作为通关凭证。该局主动请示、积极协商,最终确定了以“尸体/骸骨入/出境卫生检验证书”代替“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许可证”作为海关通关凭证。

  虽然许可证审批取消了,但是现场检疫工作量和工作程序并没有减少,受理预申报,严格审核资料证明,加强现场查验检疫,做好卫生处理,加强后续监管以及提供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都是这项特色业务的重要环节。

  尸体、骸骨出入境检验检疫关系到维护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渴望回归祖国的民族感情。为便于通关,检疫人员经常主动联系海关、边检,为已办理完检疫的送葬车队开辟“特殊”通道。2007年,两名社会知名人士庄世平先生和马力先生的灵柩经沙头角口岸出入境时,检疫人员真诚、细致的服务,受到逝者家属衷心感谢。

  “办丧事,给红包”是广东人的习俗。为了能避免“送红包”现象的发生,沙头角检验检疫局通过与代理和运输公司的人员讲明政策,由其在为家属办理手续前向家属解释清楚,有效地的避免了“红包”问题。

  口岸检疫无小事,尸体、骸骨检验检疫业务既特殊又敏感,为国家守好国门,防止疫病疫情的传入传出是职责所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为逝者家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远方的游魂安归故土更显法亦有情。
作者:张凤展 谢燕 蒋云炳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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