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浪网转载《京华时报》文章称,我国首部元宵产品的行业标准计划于年底前正式出台,标准将对元宵产品的馅料、总糖和水分含量以及产品的生产、运输和贮存提出明确要求。
近段时期,国家相关部门给产品制定细分标准的新闻屡见报端,成为公众的热议话题。从年初的馒头国标到规定桑拿洗浴场所须悬挂牌子禁止性病患者进入等,再到今次的元宵产品标准,无一不涉及公众民生领域,体现了有关部门对民生问题的重视和关心,令人欣慰。然而,从有关报道中又可发现,有些标准的制定不仅令人啼笑皆非,明显属于画蛇添足,还极易使标准沦变为形同虚设吓唬人的“稻草人”。譬如,规定桑拿洗浴场所禁止性病患者进入,这对于公众身体健康来说,当然是好事,但有没有办法做到呢?难道要挨个抽血、检查完才准于进入?再譬如,今次的元宵产品标准,报道上说标准拟规定在感官要求上,元宵产品表面呈白色、不酸败、无异味,外形基本正圆,皮层薄厚均匀,不露馅、无裂口、无霉变,并无可见杂质等等,这些规定明显就是画蛇添足。试想想,酸败、露馅和已发生霉变、异味的元宵产品还能称其为产品(或食品)么?早就该被查封了,还用得着标准规定?再者,元宵产品表面为什么一定要呈白色?外形为什么一定要正圆?如果用黑米或红米或其它带色材料做的别的形状的(海南的元宵就喜欢做成四方形)元宵产品就不是元宵了?
给产品制定细分标准是一件好事,也是一种进步,事实上发达国家给产品制定的标准更多更细。有了标准,执法者便会有标准可依,消费者消费起来心里也能明明白白。
但是,制定标准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讲实效、看本质,注重实用和可操作性,尤其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结构的国家,每个民族各个地域的人文风俗都有所不同,假如标准制定者在制定标准之前不认真研究,只凭空想象,那么制定出来的标准与事实难免南辕北辙、失之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