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认监委的组织推动下,良好农业规范(GAP)在全国开展了试点研究工作,选择了试点企业、试点认证机构,主动分析研究依据GAP标准建立和评价农业管理模式在中国农业企业应用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在参与实践的过程当中,笔者感到实施和推广GAP认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不可忽视。
一是不容忽视国内零售商的推动作用
以目前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所开展的40余家GAP企业分析来看,有近一半的申请者是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推动下,提出了认证申请并依据良好农业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管理,另外有约半数的企业之所以申请GAP认证是缘于国际买家的要求,此外还有少数企业是从其自身的品牌推广、强化管理等原因提出的申请,而来自中国国内零售商的直接要求几乎没有。然而,从欧洲良好农业规范(EUREPGAP)的发展历史来看,EU?鄄REPGAP标准的提出者和制定者都是零售商,EUREPGAP之所以能够在短短10年之内发展到今天已拥有超过8万注册农场的规模,其发展的主推力量依然是来自于零售商。从这一点上看,目前国内零售商对于GAP标准的认识有待加强,而且一旦这个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那么GAP在中国的发展舞台将迅速扩大,并最终将使更多的消费者从中受益。
二是贯彻ChinaGAP标准要结合实际,注重细节
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尽管非常详细,但从本质上,其仍然是一个通用标准,仍然需要企业在运用标准的时候,从企业自身条件、产品特点出发进行综合的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建立细节化的管理措施。
农业生产本身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从一粒种子到最终的产品形成,要经过相对漫长的生产期,这期间各种因素都会对最终产品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土壤、灌溉水、化学投入品、采收及采收后卫生措施,甚至包括气候的变化、周围环境的影响、人员素质等都是我们分析要考虑的因素。
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实施GAP的细节要求。也许当我们看到GAP标准的各项控制点时会感慨其过于繁琐,甚至有些小题大作,例如GB/T20014.3-2005 4.6.3.6中提到的:“应记录植保产品的使用人员”,我曾听到有的企业人员抱怨过:“难道缺少这个记录,我们的产品就要出现问题吗”,当然,缺少一个小小的记录或许不会对产品直接产生影响,但是缺少了关注细节、谨小慎微的态度,我们要确保食品安全也是万万不能的,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总之,GAP标准和其运作模式在国际上已经被证明是规范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产品贸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的有效工具,伴随着我们国家在不断推进GAP研究和试点工作,GAP所蕴涵的丰富的内涵与外延将被不断挖掘并实践,这个工具也将更好的服务中国农业和农民,实现农产品产供销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