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标准出台之前,可否先出台一个“试行标准”,一方面加强标准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加快标准出台的速度。4月11日,在浙江杭州市召开的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一届四次会议暨2008年电工标准化工作会议上,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终身荣誉会长、原国家机械工业部部长陆燕荪提出了自己对标准化工作的新见解。
陆燕荪指出,目前的标准及标准化工作有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标准的试验基础不够充分;二是标准的前瞻性不够。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相关的试验数据至关重要,对于检测标准更是如此,但受一些客观原因和整个国家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很多标准,我国采用的是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在采用他们标准的同时,采用的试验数据也是别人的,如在电器工业领域的一个有关超超临界的数据,就是参考的日本的数据。
陆燕荪认为,由于现代社会科技等各方面发展很快,而标准的制定、修订有其本身的规律与时间要求,这有可能造成某些局部技术或个别产品的标准制修订时间跟不上社会的发展,不能满足社会制造生产的需要。
“要解决这个问题,能否推出一个‘试行标准’的概念,推出一种‘试行标准’。”陆燕荪说。因为除了标准的滞后问题,标准的前瞻性同样非常重要,即有的标准制定可站在产业或行业发展的前面来考虑,这样的标准制定本身也需要一定的试验数据作基础和支撑。
陆燕荪表示,现在很多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发展的速度很快,可标准的出台却不能跟上,而标准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制定、修订的,如果有了“试行标准”,可以在正式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与普通的技术规范之间,出现一个缓冲地带,如果等不到正式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出台,或者相关的试验数据支撑不够,就出台这种“试行标准”,它比正规的标准要求稍低,但也能起到一定的规范行业发展和促进产业进步的作用。
“这种‘试行标准’,一旦证明是非常有生命力的,通过一定的改进,可以立即上升为正式的标准。在成为正式标准之前,这些‘试行标准’可以以标准试行文件或指导文件的形式出台,跟正式标准以示区别,发挥标准推动技术进步、规范行业发展的作用。”陆燕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