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质监局回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回民区坝口子村巡查时,发现一家无任何证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加工黑窝点。
据介绍,在该窝点低矮杂乱的生产车间和库房里,摆满了用于盛放色拉油、白酒的包装塑料桶。在加工车间的深处,执法人员发现了生产原料瓶坯和吹塑设备。通过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得知,该企业是一家生产食品用塑料容器企业,正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还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已经生产、销售了近半个月。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直接和食品接触,塑料包装、容器的质量直接影响食品质量。不合格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在与食品的接触过程中极易引起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从2008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纳入生产许可证监管范围,规定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企业必须在获得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并且要在包装、容器上标注QS标志和许可证编号。
回民区质监分局的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了相关生产设备,并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